昨天从宁波市科技局获悉,我市又有11家企业晋升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至此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已达到75家,在宁波市位列第三位。 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享受减按15%缴纳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企业促进自主创新具有极大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在我市2008年认定的54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31家企业享受了减按15%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减免所得税2060.5万元,为45家企业减免房产税、水利基金和土地使用税等2464万元,为34家企业享受150%研发费加计抵扣应纳所得税额政策计1077.5万元,合计共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5604万元。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资源向科技创新集聚,对高新技术企业快速走出金融危机影响,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