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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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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7-01 |
作者:综合计划科 |
信息来源:综合计划科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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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09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国科企金[2009]0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无偿资助的一般创新项目: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两年。 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 (1)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2)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 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网络注册。 还没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上注册过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携注册承诺书等资料按要求到服务机构(创新基金宁波管理中心)注册激活。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注册须知》。 2、网上录入。 企业的注册信息须经服务机构初期激活,方可在线申报项目,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部分)》。申报资料录入确认无误后,打印申报资料(企业核对版),报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由科技管理部门盖章并出具推荐意见。 3、项目预审。 企业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将项目提交给服务机构,并把项目申报资料(企业核对版)、相关附件(原件)以及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等完整纸质资料一份上报到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将对项目资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4、项目受理 申报单位根据服务机构的预审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在规定受理截止时间内通过网络提交申报资料。服务机构不受理未进行预审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要求 1、项目预审截止时间:8月15日 2、项目受理截止时间:8月31日 四、其它事项 1、申报培训安排 为便于企业更好地准备创新基金申报材料,掌握创新基金申报程序、网络操作系统等,宁波市科技局定于2009年7月13日下午14:30-16:30在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三楼报告厅(桑田路722弄16号)召开申报培训会。企业自愿参加。 请有意参加的申报企业,于7月9日下班前将参会名单发送邮件至ZJYYFYQ@163.COM或传真至:62722110。每家企业限申报材料编写人员和财务人员各一名。 2、资料获取及咨询途径 创新基金申报所需的资料,均可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官方网站(www.innofund.gov.cn)“2009年度项目申报”栏目和市科技信息网(www.nbsti.gov.cn)“政务通知”栏目查阅。 3、相关联系方式 市科技和信息局 联系 综合计划科 电话:62702695
创新基金宁波管理中心(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咨询评估部)联系人:闻必峥、宓旭梅、陈伟 联系电话:27877199、27877169、27877197 传真:87801615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688号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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