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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宁波市拟列入政府类、国有资产投资类项目中采购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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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6-08 |
作者:综合计划科 |
信息来源:综合计划科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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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42号)文件精神,使更多的产品在政府类、国有资产投资类项目中得到选用,宁波市准备推出一批《宁波市拟列入政府类、国有资产投资类项目中采购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宁波注册的企业; 2. 具有浙江省著名商标及以上称号(含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 3.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宁波市拟列入政府类、国有资产投资类项目中采购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单》申报表(附件1);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浙江省著名商标、自主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二份纸质材料,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09年6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综合计划科:方永强 联系电话:62702695 E-mail:ZJYYFY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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