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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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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5-05 |
作者:综合计划科 |
信息来源:综合计划科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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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甬党〔2007〕14号)精神,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9〕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2005年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属产业化前期项目或尚处初创期的经济实体。申报项目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50~500万元之间,软件企业应在30~300万元之间;承担单位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不含基建费)占总投入的一半以上。 优先支持在各级创业中心或孵化器内孵化、初创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创业、产学研联合创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创业项目。 (二)项目及其承担人员资格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属高新技术领域,或属宁波市鼓励发展产业的共性、关键性、前导性技术的研发、中试项目;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 (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应当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文件、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2、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余姚市科技和信息局推荐,向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3、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5月31日。
余姚市科技和信息局联系:综合计划科 电话:62702695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赵新明 电话:27877182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6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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