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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05 作者:综合计划科 信息来源:综合计划科字体:【

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速宁波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08110号文件)规定,现将2009年度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条件

  1、企业建有余姚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其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宁波市同行内处于领先地位;

  2、企业上年度技术开发费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或上年度技术开发费投入超过2000万;

  3、中心单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具备必要的试验仪器及设备;

  4、中心内部制订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专职从事研发人员达10人以上;

  5、企业在近三年(2006-2008年)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主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二、申报基本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nbsti.gov.cn),点击“A40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同时将可行性报告和认定评价表的电子文档上传;

  2、网上申报材料经余姚市科技和信息局在线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至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3、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材料给予项目编号;

  4、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中心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制作成完整的申报材料;

  5、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余姚市科技和信息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受理。

  三、申报截止日期

  纸质申报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524日。

联系方式:余姚市科技和信息局 沈岳丰 电话:62709583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赵新明 李强  电话:27877182 2787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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