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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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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5-18 |
作者:综合计划科 |
信息来源:综合计划科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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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甬科计[2009]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09年度宁波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由2004年以后毕业的、在本市创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或已取得学士学位的宁波市高校在校生创办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经济实体;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宁波市产业导向。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创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在各级创业中心孵化、初创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的注册资本应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申报单位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不含基建费)占总投入的一半以上。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应当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文件、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第一负责人大学毕业证扫描件电子文件、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二)网上申报成功后,已毕业大学生通过县(市)区科技部门、在校大学生通过本校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请有关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余姚市科技局 综合计划科 电话:62702695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赵新明 电话:27877182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6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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