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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5 作者: 字体:【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要求企业将申报材料在10月20日前提交至科技局综合计划科进行初审。
二、本市有资格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1
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
叶龙虎
62624258
13395849218
余姚市智慧桥路62号
2
余姚中禾信会计师事务所
吴承澜
62652656
13065813550
余姚市舜水南路4号
3
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周大建
62724385
13958347038
余姚镇南滨江路128号
三、注意事项
1、材料提交初审时不要装订,但要求有目录,且各种附件材料要齐全。经初审后提交正式材料时要求报送三份纸质材料,且统一用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有关栏目(不仅是所属领域栏目)填写时要将领域进行细化描述,比如:该项目属一、电子信息技术大类;(一)软件分类;1、系统软件小类中操作系统软件技术。
3、网上注册时企业所在地为“宁波市”,认定机构办公室为“宁波市”。(如果企业所在地误填为浙江省,则宁波市无法看到,企业应及时与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络管理分中心联系更改注册信息,更改信息企业需出具一张更改联系单并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络管理分中心,联系电话:010-63923593)
4、申报高企的单位要及时与工商、国税、地税、环保、质监、安监、劳动、发改、经委等部门沟通,以上部门按上级要求都要对申报的企业出一张“合法、合规性审查表”。
5、专利权人要求归属申报企业,如果不是则要求到省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且独占许可要求5年以上,办理独占许可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A.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式四份;
B.双方当事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式四份;
C.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提交原件核对);
D.专利证书复印件,交纳的专利年费(只需最新一年)复印件各一份;
E.专利权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由专利权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联系人: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徐处
联系电话:0571-87054055  87054065  传 真: 0571-8521214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如需进行高企申报业务咨询,请联系:6270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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