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贸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部:
根据市政府《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工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08]6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申报2008年余姚市科技合作示范企业和余姚市专利示范企业,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余姚市科技合作示范企业:
1、与高校院所合作,近三年来有一项以上(含一项)合作项目被列入宁波级或以上的科技计划,具有独占或共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开始实施产业化。企业合作项目产品销售额当年达到300万元以上。
2、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的科研机构(包括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三年内成功开发新产品两项以上(含两项),并具有授权专利5件以上。
3、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培训基地或实践基地,培训各类人员达100名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
4、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检测机构,年检测收入100万元以上。
二、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1、《余姚市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申报表》;
2、科技合作的协议书(指合作项目、研发机构、培训或实践基地、检测机构);
3、企业合作活动的情况介绍;
4、合作项目的专利授权证书和产业化销售报表。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余姚市专利示范企业:
1、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有完善的专利工作制度,包括专利管理与保护、专利信息利用、专利利益分配和相关激励机制;
2、已具有健全的企业专利工作机构,有明确的专利工作负责人,并配备专职专利工作人员;
3、近三年授权专利总数达10件以上或拥有发明专利1项以上;
4、近三年内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指被投诉并由专利主管部门或法院认定的);
5、专利技术的产业化程度高,专利技术实施率大于90%。
四、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所需材料:
1、《余姚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2、企业专利工作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专利制度建设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授权以及保护情况、专利实施及效益情况、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思路和设想等;
3、授权专利清单。
五、申报程序
二个示范企业申报表请登录余姚科技信息网www.yykj.gov.cn下载中心下载,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资料一式二份报送我局科技合作科(市政府北大院三楼),电话:62722111, 62711243,联系人:周士虎 朱佳甫 劳世杰。
另:2007年度余姚级科技合作项目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
请你们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企业加紧时间申报!
余姚市科技和信息局
200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