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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宁波市级新产品补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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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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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工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08〕68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中规定:对列入宁波市级新产品计划的产品,根据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达到计划指标的每只奖励5000元。
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将于2008年10月7日起开始办理宁波市级新产品补助申报事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宁波市级新产品是指2006年以来列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新产品试制计划的产品,且该产品开发已经完成,通过了第三方产品测试,技术性能达到申报要求。
2、提供相关材料:宁波市科学技术局新产品立项文件、产品测试报告。
3、要求申报企业在截止日2008年10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递交到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市政府北大院东楼312室), 联系:综合计划科 电话:62702695
请各乡镇(街道)工贸办、开发区管委会企业部对照上述条件,尽快组织所辖企业做好宁波市级新产品补助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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